關于開展2021年度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1年度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各有關單位:
新修訂的《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與資助辦法》(深府規(guī)〔2021〕4號,以下簡稱《辦法》)已經(jīng)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fā),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為充分發(fā)揮院士、專家的技術引領作用,深入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按照《辦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要求,開展2021年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對象
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qū))依法注冊滿1年及以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二、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按照《2021年度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指南》執(zhí)行(見附件3)。
三、申報方式和時間
由符合條件的單位自愿申報,填寫《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請表》(見附件4)及提交附件資料(見附件3申報指南)。整套申報材料采用A4紙張雙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錄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一式四份報送至福田區(qū)上步中路1001號深圳科技大廈2樓200室劉老師收,聯(lián)系電話83699167。申請表電子版材料(word+pdf格式)壓縮后以“**單位+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材料”命名形式報送至市科協(xié)政務郵箱kxxhb@shenzhen.gov.cn。集中受理日期為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qū)上步中路1001號深圳科技大廈2樓200室,業(yè)務咨詢電話,羅先生,電話:83671478;窗口受理電話,劉老師,電話:83699167。
附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與資助辦法的通知》;
2.《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
3.2021年度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指南;
4.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請表;
5.院士(專家)承諾書;
6.《深圳市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深圳市科學技術協(xié)會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與資助辦法的通知》.pdf
2.《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doc
3.2021年度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指南.doc
4.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請表.docx
5.院士(專家)承諾書.docx
6.深圳市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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