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孫燕姿”成頂流的時代,音樂版權如何保護?
近段時間以來,AI生成音樂在樂壇刮起一陣大風,成為熱議的焦點。5月19日,第八屆音樂產業(yè)高端論壇在京舉行,在題為“生成式人工智能時代下的音樂創(chuàng)作與版權保護”的分論壇上,環(huán)球音樂集團亞洲區(qū)公共政策高級副總裁AngKwee Tiang(洪偉典),國際唱片業(yè)協會IFPI大中華區(qū)總裁兼中國區(qū)首席代表郭彪、前國際唱片業(yè)協會法律顧問、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春飛,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佟雪娜教授以及中國知名青年音樂劇導演詞曲作者樊沖等嘉賓基于AI生成音樂這一熱門現象,就人工智能時代下的音樂創(chuàng)作與版權保護問題展開討論。
談及AI生成技術在音樂創(chuàng)作上的應用,中國知名青年音樂劇導演、詞曲作者樊沖分享道,他個人在寫歌的時候也用過AI的一些技術,但是基本只限于做demo的初始階段,只是記錄下自己的靈感。他認為,音樂本身還是需要更鮮活的東西?!拔覀儎?chuàng)作的時候,有一個作曲的名詞叫做‘動機’,這個‘動機’觸發(fā)了你的一些心情和狀態(tài),然后回家決定坐在鋼琴前面或者抱起吉他想寫歌,但AI是不可能去尋找到這個‘動機’,它是通過這一系列的創(chuàng)作去完成這個‘動機’并且表達這個情緒的?!?/p>
5月23日,歌手孫燕姿更新動態(tài),談及近日引發(fā)爭議的“頂流AI歌手孫燕姿”,提到粉絲們已經接受她就是“冷門”歌手的事實,而AI角色卻成為了目前的頂流。在人工智能生成技術的應用下,不僅有AI孫燕姿,也誕生了AI鄧紫棋、AI陳奕迅等一眾熱門歌手。在某個AI歌手的演唱視頻下有這樣一條熱評:“以后聽音樂的流程可能是這樣:打開APP-選擇歌曲-選擇歌手音色-點擊播放,想聽誰唱就聽誰唱。”
在B站平臺上搜索“AI孫燕姿”能看到很多AI生成的唱歌視頻 圖源:B站截圖
然而,這樣的AI翻唱形式引起了不小的爭議,其涉及的版權侵權問題引起了相關從業(yè)人員的關注。
“在今年的3月,我們公司已經發(fā)了函給一些流媒體公司,請求他們阻止 AI公司使用我們公司的作品來‘訓練’他們的技術?!杯h(huán)球音樂集團亞洲區(qū)公共政策高級副總裁AngKwee Tiang在論壇上表示,針對AI翻唱這一現象,公司在保護藝術家的創(chuàng)作權益方面采取了一些行動。
環(huán)球音樂集團亞洲區(qū)公共政策高級副總裁AngKwee Tiang
前不久,一首使用生成式AI技術、復制說唱歌手Drake和The Weeknd人聲的歌曲《Heart on My Sleeve》在海外走紅,這首歌曲在Spotify上的播放量已超過60萬次,在TikTok上點擊量超1500萬次,完整版在YouTube平臺上播放超27.5萬次。作為原曲的版權方,環(huán)球音樂集團對它提出了版權侵權投訴,并且使之從流媒體音樂平臺下架。
《Heart on My Sleeve》在海外媒體的觀看量 圖源:海外媒體截圖
從環(huán)球音樂集團發(fā)布的聲明來看,他們認為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侵權事件引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即音樂生態(tài)系統中的所有利益相關者都想站在歷史的哪一邊:是站在藝術家、粉絲和人類創(chuàng)造性表達的一邊,還是站在深度造假、欺詐和拒絕藝術家應有補償的一邊?!杯h(huán)球音樂集團表示,平臺有“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責任,來防止以傷害藝術家的方式使用其服務。”
在搜索引擎里輸入“AI歌手”“訓練”“開發(fā)”等關鍵詞,能找到一堆訓練AI的視頻教程與文字教程,與喂養(yǎng)大量作品來訓練AI作畫的原理一樣,AI翻唱同樣也是“喂”給AI大量的音頻資料,通過大量訓練使之在音色方面達到極高的相似度。
“現在有一個很大的法律上的爭議,就是AI投喂階段使用的材料是不是屬于合理使用?!鼻皣H唱片業(yè)協會法律顧問、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春飛介紹,我國目前《著作權法》嚴格限制合理使用的情形一共12種,但她認為目前討論的AI預訓練階段使用的作品的情形不符合現有《著作權法》對合理使用的規(guī)定。
針對愈來愈盛的AI創(chuàng)作之風,我國也在使用規(guī)則層面給予了一定程度的約束。4月1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fā)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深層次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當尊重知識產權商業(yè)道德,對隱私、知識產權、訓練數據、不公平競爭等設立了“藩籬”,特別明確了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優(yōu)化訓練數據不得侵權。
“這個‘管理辦法’的意義非常深遠,因為現在很多國家都是在探討階段,我們國家的網信辦出手了,這意味著中國政府已經認識到AI、ChatGPT等等會引起一些不安全因素,或者是會出現不尊重知識產權這樣的情況?!睂Υ?,國際唱片業(yè)協會IFPI大中華區(qū)總裁兼中國區(qū)首席代表郭彪認為,監(jiān)管在前是非常重要的。他介紹說,在《管理辦法》的意見征求階段,國際唱片業(yè)協會IFPI便提出意見建議,認為在AI模型訓練的時候,必須獲得權利人的許可,這是一個基本的觀點?!皩τ诤侠硎褂玫膯栴},我們協會也認為,AI生成音樂不屬于合理使用的范圍?!?/p>
郭春飛律師認為,AIGC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和挑戰(zhàn)很多。以AI孫燕姿翻唱周杰倫的《發(fā)如雪》為例,郭春飛認為首先侵犯了詞曲作品的著作權,其次,使用《發(fā)如雪》的伴奏也涉及到錄音制作者權的問題。“還有就是表演者權,我認為對周杰倫的表演者權是一種使用?!彼忉屨f,孫燕姿的聲音的權利不屬于著作權范圍,但卻侵犯了孫燕姿對于聲音享有的人格權,對這項權利的保護與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肖像權的保護類似。
前國際唱片業(yè)協會法律顧問、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春飛
AI歌手的出現與繁榮將不可避免使相關從業(yè)人員產生隱憂,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佟雪娜教授認為,新技術一直引領并且?guī)ьI著音樂產業(yè)向前發(fā)展,雖然給傳統的唱片工業(yè)帶來沖擊,但應該帶著一個包容的態(tài)度來看待這個技術的發(fā)展,它既帶來挑戰(zhàn),更多的也是帶來機遇?!拔覀儜撍伎荚趺从梅蓙硪?guī)避一些問題,我認為應該從一開始就給它進行分類,在聽歌的時候專門有一個就叫AI音樂作品。因為兩種不同的音樂形式在同一個賽道上比拼是不公平的?!痹谒磥?,不管怎樣,就像現在數字音樂時代,依然有人會愿意聽黑膠唱片一樣,在AI時代到來之后,依然有人就愿意聽人為純創(chuàng)作的音樂。
在AI生成技術浪潮席卷的局面下,AngKwee Tiang并不認為AI對當下的音樂產業(yè)構成了某種的生存危機,“它也帶來很多的好處和價值,很多詞曲作家Producer也好,都是用AI這種科技來創(chuàng)新。從公司的角度,我們也支持這種科技,不過我們的立場是說這些AI公司要是他們使用到我們的作品,先必須要得到許可,必須要合法的使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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